谁负责法律 - 人员配置机构或主办方?
2013年4月,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宣布,保护临时工将是该机构的最高优先事项之一,这一点通过OSHA的临时工倡议(temporary Worker Initiative)一直延续到2014年。OSHA认为,临时工有权享有与其他工人同样的安全和健康权利。显然,没有人会质疑这一点,但问题是,当临时工在工作场所暴露于危险中时,根据法律,谁应该负责?是职业介绍所还是雇主?
虽然OSHA已经监管了多年来临时工的待遇,但它对保护临时工的新重点是若干关注。最突出的是临时劳动力的激增(和预期的持续增长),临时工人所做的工作性质以及临时工的最近死亡的性质。
预计临时工人员的治疗将获得更重要的意义,因为经济实惠的护理法案(“ACA”)已完全实施。ACA要求雇主有50名工人为每周至少工作30小时工作的员工提供实惠的健康保险范围。这可能会使雇主使用更多的兼职工作,保持每周工作30小时的50名员工。当马萨诸塞州独立实施自己版本的ACA时,马萨诸塞州的临时就业比在该国其他地区增加了6倍。随着临时工人的使用增加,对雇主来说,将更为重要的是,了解他们对临时工人员的职责人的范围。
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局报告称,临时工在工作场所受伤的风险增加,特别是因为工人每年进入一个新的工作场所几次。此外,OSHA认为,雇主不愿意投入资源培训临时工,因为他们可能只有几天或几周的时间。OSHA认为,雇主倾向于让临时工做最不愉快或危险的工作,以保护他们的全职员工不做这些工作,同时也是一种避免遵守《职业安全与健康法案》规定的义务的方式。最后,原子能机构表示担心临时工更容易受到与安全有关的报复,因为他们的就业地位很脆弱。
在去年7月的一家网络研讨会上,大卫迈克尔斯奥沙司司长讨论了临时工人死亡的激增,许多人在工作中的第一天发生了许多人。Michaels描述了临时工人在没有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的情况下暴露于危险的热应激,化学和秋季危险的死亡事件,并且在没有适当的锁定/标签输出设备的情况下暴露于危险能量。他建议这一趋势是主持人雇主而不是为新就业现场潜在危害的临时工人提供足够的培训,以及他们可以采取的措施来保护自己。
鉴于临时劳动力越来越大的规模,以及遭受严重工作场所伤害的大量临时工人员,OSHA宣布推出临时工人倡议,以确保人员指派机构和主办方在职业安全和职业安全下了解其安全和健康责任健康法案。虽然存在许多类型的兼职就业关系,但由于倡议的目的,OSHA定义了“临时工人”以包括只要在雇主/职介机构工作的人。
OSHA对临时工作者倡议的指定目标是:
为实现这些目标,OSHA一直生产合规援助材料,如事实表和网页,向受影响的利益攸关方进行外展,当然,行使执法锤。OSHA执法总监向其区域管理人员发出了备忘录,指示他们增加努力调查雇主使用和保护临时工。Specifically, OSHA directed its compliance safety and health officers (CSHOs) to specifically explore the presence of temporary workers during every inspections they conduct, regardless of the purpose of the inspection or the nature of the employers’ business, and determine whether any temporary workers found are exposed to violative conditions. The CSHOs were also directed to review records and conduct interviews to assess whether these workers have received required training.
Furthermore, to develop more information about the nature of the nation’s temporary workforce, CSHOs were also instructed to collect and code during these inspections some additional information (e.g., names of the temporary workers’ staffing agencies, the agencies’ location, and the supervising structure under which the temporary workers are reporting). This data collection exercise will allow OSHA to identify industries that most often use temporary workers and target them for future enforcement programs.
从执法的角度来看,临时工的工作场所最常用的违规行为包括:
此列表明确关注培训。
作为临时工人倡议的一部分,OSHA还与人员配置机构及其行业协会(例如美国人员协会)合作:
2012年11月21日,OSHA发布了一封诠释信,提供了哪些实体对临时人员部队和主持人之间的某些OSH安全要求负责的指导。本函上涉及的问题包括:伤害和疾病记录,培训和化学危害沟通。奥莎已经在一系列合规援助工具中扩展了关于这些合规性问题的指导,该工具与临时工具倡议一起发布。
在每个领域,OSHA的执法哲学始于上提下,人员配置机构和主办方均负责确保培训,危险沟通和记录要求的不同程度。确定哪些实体将持有责任的关键审议(即,引用违规行为),一般来说,实体控制正在执行的工作的手段和方法。
在培训方面,有具体的OSHA标准,包括不同行业、不同工作场所和不同工作职责的培训要求。如果这些要求适用于临时工的工作,一般来说,在将临时工送到雇主的设施之前,由劳务中介机构负责提供基本的培训。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OSHA会假定雇主处于一个更好的位置,为雇员的特定任务或他们可能面临的特定危险提供适合工作场所的培训,因此责任落在雇主身上。即使对于雇主应该提供的培训,OSHA仍然希望用人机构监督所提供的培训,并有合理的基础相信雇主的培训充分解决了潜在的危险。
一种特定类型的培训,化学品危害沟通培训,说明了OSHA提倡的共同责任的一个主要例子。根据OSHA的指导,职业介绍所和雇主都必须确保临时雇员被有效地告知接触危险化学品的情况,因为职业介绍所实际上雇佣的是临时工,雇主创造并控制他们可能遇到的化学危害。
In this context, OSHA suggests that the staffing agency, which maintains a continuing relationship with its employees even when they are at the host employer’s worksite, must at a minimum inform employees of the general elements of OSHA’s Hazard Communication Standard and then ensure the host provides adequate site-specific training. The host, according to OSHA, bears the primary responsibility for training because the host is better positioned to inform workers of chemical hazards specific to their worksites.
记录伤害的责任是基于哪些雇主监督临时工人的日常任务。OSHA条例关于记录保存明确解决了这个问题。用于记录保留,日常监督当雇主“除了指定工作的输出、产品或结果外,还监督完成工作的细节、方法、方法和过程”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
在雇主对员工实行全面监督管理时,由雇主负责记录和报告临时工的伤病情况。当只有临时职介机构对员工进行日常监督时,临时职介机构负责记录。如果职业介绍所和雇主分担监管职责,OSHA建议两家雇主就安全和健康责任达成协议,包括记录。在2014年的公告中,OSHA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认为雇主通常会对临时工进行日常监督。
由于临时工人,人员配备机构和主办方工作关系以及当前的强烈执法环境,人员配置机构和主办方应考虑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以下步骤:
作者:
Eric J. Conn是Conn Maciel Carey的OSHA实践集团的创始合伙人和主席。
Lindsay A.史密斯是一名员工。有关更多信息,请访问www.connmaciel.com.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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