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仓位限制、报告和记录的
来源: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今天提起诉讼,并达成和解泰森食品公司在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交易的豆粕期货合约超出了CFTC的仓位限制,以及未能遵守有关谷物现金仓位的报告和记录义务。该命令要求泰森公司支付150万美元的民事罚款,并停止违反《商品交易法》(Commodity Exchange Act)和CFTC规定。
案例背景
该命令发现,在2016年1月至1月2021年1月至2021年1月期间,泰森在CBOT大豆膳食期货的职位超过了590年的日期,泰森举行的职位超过于此适用的联邦立场限额。泰森这样做,没有对豆粕的对冲豁免的影响。在这些日期,泰森的职位平均为2,473份合约 - 或38%-Over的6,500合同限额,其净长期的期货职位超出了7,057份合约的限额。
该命令还发现,从至少2016年1月到2020年8月,除了两个月以外,泰森食品向CFTC提交了不正确的204表(谷物现金头寸报表),报告了不存在的豆粕固定价格现金销售,夸大了玉米的固定价格现金销售,也没有上报泰森谷物升降机的买卖情况。
该命令还发现,泰森食品未能在超出头寸限制的情况下保留与期货头寸有关的现金交易的某些记录,违反了当时适用的记录保存要求。
该命令认可泰森公司对调查的实质性合作,包括在调查开始后对额外违规行为的自我报告,并承认泰森公司就此事的补救所做的陈述。正如该命令所述,CFTC认可泰森公司的实质性合作,并以减少民事罚款的形式进行补救。
负责这起案件的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有阿什利·j·伯顿、约瑟夫·科尼泽斯基、凯利·贝克、珍妮特·布里纳、斯科特·威廉姆森和罗伯特·豪厄尔。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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